头,像个地主家傻儿子一样的笑了笑,“不瞒你说,我们家的钱还真就花不完了……再说了,看到我喜欢的人,送点金条算什么。”
叶苒苒:“……”还是觉得这货是地主家的傻儿子怎么破?
“女神姐姐,你不知道……金条比现金支票什么的要好。金条是国际流通货币,你如果离开天方十三城去其他地方,拿金条就可以去变现,这不是很方便吗?”方金宝高谈阔论的,就是在分享他的金条有用论。
那边看着金条神色复杂的萧墨池,忍不住说:“谁没事干要背着金条出门,不觉得重吗?”
“确实挺重的。但是国际金价如今在两三百块一克,一根金条至少五百克,拿出去换钱就是路费了啊。”方金宝还是觉得金条方便,“而且,就算不换钱,遇到劫匪的时候,直接用金条砸劫匪,对方还不是死翘翘。”
那边的小吃货红袖咬了咬金条,则说:“打劫匪是其次,重点金条可以换很多好吃的。一路上多少美食呢……”
萧墨池:“……”
上官北麟:“……”
这个丫头满脑子也只剩下吃了。
红袖注意到他们的眼神,清了清嗓子,笑眯眯的说:“我知道你们担心有劫匪……可带上我,你就要考虑,到底是劫匪打劫,还是我打劫劫匪了。”
上官北麟闻言,仔细的看着红袖,最后点点头,“确实,不好说最后是谁打劫谁。”
“那是,本小姐厉害着呢。”红袖抱着胳膊,心想她如果不是厉害,会在那种地方活下来,最终逃出去?
这就是实力的象征好吗?